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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律 维权 协调 服务
为进一步优化“四川银行业慈善基金”管理模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等法律法规,经四川金融监管局研究并征求基金主要捐资机构意见,决定将“四川银行业慈善基金”协同管理主体进行变更。现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变更事项
自即日起,“四川银行业慈善基金”的协同管理主体由原四川银监局(现四川金融监管局)变更为四川省银行业协会。
二、后续安排
变更后,该基金的资金使用范围及合作协议继续有效,基金账户信息、联系方式保持不变,不受本次协同管理主体变更影响。
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将在四川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,加强基金规范使用,继续支持我省乡村振兴、助学等慈善帮扶项目。
三、联系方式
如有疑问,请联系四川省银行业协会秘书处,电话:028-85987705,邮箱:zhb@scaob.com。
特此公告。
四川省银行业协会
2025年10月29日